2021年12月29日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同时废止。
2023年2月17日《暂行规定》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指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二)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15%
听证程序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十四条 对于需要送达经营者的书面文件,送达方式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
2 天之前《暂行规定》对同一管理人管理且在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货币基金合并计算口径,留出了监管解释空间,意味着监管部门将根据行业实际情况,对
本报记者 吴晓璐 见习记者 毛艺融 2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3年5月16日起施行。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行业机构认真落实《暂行规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做好重要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日常监管和
2023年2月17日近日,为强化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证监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前期,证监会已就《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市场各方对规定提出的监管思路和规则要求表示认同和支持。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2020年10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2号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经营者的促销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经营者
2023年2月17日《暂行规定》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指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二)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15%
本报记者 吴晓璐 见习记者 毛艺融 2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3年5月16日起施行。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行业机构认真落实《暂行规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做好重要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日常监管和
2022年3月31日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 (2019年6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公布,根据2022年3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有关规
2022年3月31日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 (2019年6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号公布,根据2022年3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的决定》修
2023年2月17日近日,为 强化 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证监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前期,证监会已就《
2023年2月17日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各行业机构认真落实《暂行规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 持续做好重要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日常监管和风险监测工作,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促进相关产品平稳健康发展。 【第42号公告】《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2019年12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2号公布). 第一条 为了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护自然人、法
2022年3月29日商务局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本文档为【商务局车辆管理暂行规定】,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 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版
2023年1月3日二、请简要介绍《暂行规定》前期的执行情况和本次主要修订内容。 答:2021年4月《暂行规定》修订以来,聚焦支持"硬科技"核心目标,科创属性评价指标和申报、推荐要求进一步明晰,在市场各方共同努力下对科创属性的理解和把握已基本形成共识,科创板发展总体健康有序。
听证程序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十四条 对于需要送达经营者的书面文件,送达方式参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执行。 第六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3年2月17日《暂行规定》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指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二)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15%
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二、起草过程 《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月14日至2 月13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从征求意见看,社会各界对 规定总体认同,同时也提出了个别修改意见。结合各方意见 建议,我们对规则
2022年3月31日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2019年8月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公布,根据2022年3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的决定》修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2023年2月17日本报记者 吴晓璐 见习记者 毛艺融 2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23年5月16日起施行。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行业机构认真落实《暂行规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做好重要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日常监管和
2023年2月18日证监会、中国央行联合发布《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 《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自2023年5月16日起施行,共五章二十条,主要
2022年3月31日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 (2020年10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根据2022年3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有关规章的决
2023年2月17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讯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自2023年5月16日起施行。 《暂行规定》明确定义及评估
2023年2月17日《暂行规定》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指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二)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15%
2023年2月17日《暂行规定 》共五章二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定义及评估条件、标准、程序,有效识别重要货币市场基金;二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特别监管要求,增强基金管理人及产品抗风险能力;三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
2023年2月17日前期,证监会已就《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市场各方对规定提出的监管思路和规则要求表示认同和支持。 证监会 认真研究了市场 反馈
2023年2月17日《暂行规定 》共五章二十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定义及评估条件、标准、程序,有效识别重要货币市场基金;二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的特别监管要求,增强基金管理人及产品抗风险能力;三是明确重要货币市场基金
2023年2月17日近日,为强化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证监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前期,证监会已就《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市场各方对规定提出的监管思路和规则要求表示认同和支持。
2023年2月20日近日,为 强化 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证监会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重要货币市场基金监管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前期,证监会已就《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 了 意见,市场 各方对 规定提出的监管 思路和 规则要求表示 认同 和